近期,鸡骨泥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评论引发热议:“河南的食品购买需谨慎,假货太多。”甚至有人表示自己在超市绝对不买河南生产的食品。这种情绪我能理解,食品安全危机让人愤怒,想通过简单方式保护自己也是正常反应。但这句话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问题:指责的对象并不恰当,真正需要警觉的人反而可能松了口气。
首先,这些违规定的企业如辰露、兴源和东润昌,确实位于河南,涉及无证生产、虚假信息、配料表问题等,应该受到查处和追责。这点毫无疑问,然而,个别企业的违法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省份。从“这几家企业违规”直接得出“河南的食品都不能吃”是缺乏逻辑支持的,心理学上这个现象被称为社会刻板印象:用类概念替换个体,以偏概全。
而且,这种“一概不买”的态度是选择性的。漯河是著名的“中国食品名城”,如双汇、三全和卫龙等大品牌同样在这个省内和同一监管体系下运营。问题的根源在于那些无证或违规的小企业,而不是“河南”这个省。
若要落实“一概不买”,则双汇的火腿肠、三全的水饺、思念的汤圆等也应该一并抵制,但实际上这些品牌是中国食品产业中质量管理最为严格的一部分。用一个标签来覆盖整个产业,最终受伤的往往是那些做得合规的企业。
更深层次地指出,发泄对“河南”的不满实际上是一种麻痹。当舆论把矛头指向地方时,原本应关注的问题就被掩盖。最重要的问责是:为何几家无证企业能在监管下存活这么久?责任在于哪些具体的部门,为什么彼此推卸责任?这样的追问需要深入,难度和结果均不明朗。而替换后的简单指责“河南不好”,则不需查证,轻松地释放愤怒感,无需改变任何制度,舆论归于平静。
谴责一个地名是最低成本且效果不佳的愤怒,它让真正该担忧的人松一口气。在食品安全监管上,关注的应是行为本身,而非籍贯。批评辰露违规生产是实质监督,而普遍抵制河南食品则是偏见。
需要明确的是,愤怒下的“一概不买”虽然是偏见,但并不意味着可原谅违规企业。正相反,有效的监督需要精确。河南在2025年查办了21700起食品违法案件,涉及企业检查近百万次,整改隐患超过十万次。由此可见,问题企业在被查处和处理之中。
一省的食品安全并非由曝光的几家企业或网友评论决定,而是由监管的严格程度和问责的力度决定。而这两者需要针对具体企业、部门和规则逐一追问才能改善。声称“河南的东西一概不买”听似是在自我保护,其实是在放过真正的责任者,让无证生产、假标签、监管缺失的问题淡化成对地域的口水仗。那些违规企业的负责人并不会因此感到不安,而真正感到无奈的,是那些被贴上标签的普通人和被遮蔽的问题本身。对问题食品的批评应明确对象,倘若骂错了人,就等于没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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